新华社西安5月29日电(记者陈昌奇)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,西安市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于28日月落成,今后所有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不准实施网上申报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指定西安市物价局官网,页面首页“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管理”栏目,转入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已完成企业登记。
必须留意的是,企业价格申报的注册名唯一,不得反复登记。已完成登记后方可展开项目价格申报,指定“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”,按系统提醒填写涉及项目价格信息,审核证实正确性后,递交系统审查。网上申报已完成后,将纸质涉及证件原件、复印件,提交至市政府政务大厅市物价局窗口,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并法院注册。
待项目价格申报信息法院后,企业可通过网站查找项目价格申报审批工程进度。据理解,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需递交研发企业工商许可及资质证书,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《国有土地用于权证》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复印件;规划审核总平面图复印件;房屋预测量报告。
而商品住房价格调整申报递交资料时,除了提交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所须要资料外,还必须递交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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